关于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工作意见

发布者:赵柳发布时间:2015-07-11浏览次数:156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南中医大委(2003)28号]文件要求,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已近三年,逐步建立起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市场规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社会化后勤保障体系。根据后勤社会化改革体制转换、规范分离的原则,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现对进一步深化我校后勤社会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企业化经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建立起具有高等教育特点和我校发展需要相一致的新型后勤服务体系。

二、改革的原则

1、坚持体制转换,事企分开的原则。通过进一步梳理职能,理顺体制,达到实现管理职能和经营服务职能的完全分离。

2、强化竞争机制。各经营实体实行企业化的运行机制,优胜劣汰。确实做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3、遵循后勤工作“服务育人”的原则,坚定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方向,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4、后勤社会化改革要做到整体设计、优化组合、科学规范、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改革的目标

1、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将原来属于后勤处的服务机构及学校其它属于服务经营单位从学校规范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后勤经营服务实体,做好服务经营与行政管理相分离,彻底打破旧模式体制性障碍,增强办学活力。后勤社会化改革应达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

2、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由原校行政拨款逐步改为收费服务。后勤服务总公司要严格成本核算,实行优质服务、优价收费的制度。通过积极探索,发挥自身优势,保证服务收费低于社会行业标准,减轻学校对后勤的财力负担。

3、学校逐步放开校内服务经营市场,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促使后勤服务总公司尽快发展壮大。同时引入竞争机制,使校内的服务经营项目形成有序的竞争态势。

四、管理体制

根据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要求,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与后勤服务总公司形成以契约为主的甲乙方关系。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甲方)是学校后勤工作职能部门,通过计划、管理、监督等建立起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后勤服务总公司(乙方)是参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企业化经营的校内后勤经营实体。甲乙双方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努力建立新型后勤服务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l、甲方代表机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其主要职能:

(1)、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指导下,拟定后勤改革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后勤与资产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逐步形成适合学校并具特色的后勤与资产管理工作新模式。

(2)、制定学校后勤与资产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并具体安排、分配、审核和落实。

(3)、代表学校制定后勤与资产工作计划、任务、标准和要求等,并付予实施。

(4)、根据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需要,建立竞争机制,以招标的方式引进校内、外服务实体。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总公司及校外企业、实体签订各类服务、经营、承包合同和协议,并负责对乙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5)、代表学校对乙方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和服务;代表学校规范乙方的收费行为;监督乙方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和服务质量;监控乙方租赁学校资产的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负责学校环境、绿化、卫生、通讯、水电、固定资产等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日常监督。

(7)、代表学校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有关后勤与资产工作。

2、作为乙方的后勤服务总公司是校内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根据甲乙方契约规定完成校内后勤服务经营工作。后勤服务总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后勤服务总公司设立若干经济实体和服务部门。其主要职能:

(1)、按照学校的托管服务要求,坚持为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的方向,全面履行后勤服务职责;按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要求,建立新型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实现总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

(2)、拓展思路,在稳固现有服务项目情况下,积极寻求新的增长点,增强自身实力和发展后劲,努力减轻学校在后勤服务上的负担。

(3)、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制定总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工作计划的落实。

(4)、对下属的各经营实体进行全程监控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对收支总量和资金流量进行总体控制;协调和帮助下属各部门解决在经营管理方面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督促各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

(5)、积极做好学校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确保学校资产在规定年限内的正常使用,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加强总公司内部职工队伍管理和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确保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一流的服务。

五、后勤服务总公司运行机制

1、学校成立后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总公司人事、财务、经济活动中重大事项。分管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校办、人事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处长兼办公室主任。

2、后勤服务总公司实行后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按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总经理与学校签订工作责任书,责任书中必须明确职责范围、经济目标及重大经济责任事故的追究。总经理与副总经理及部门经理签订工作责任书。

4、总经理与副总经理聘期均为三年,聘任期满后由学校党委组建考核聘任工作小组对其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聘或流动。

5、继续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在后勤服务总公司工作的学校正式在编职工,档案工资、人事关系均由学校代管,达到退休年龄学校予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学校教职工退休待遇;原属后勤服务总公司的内退职工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日常管理。

6、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继续实行以基础工资、岗位津贴、效益工资三位一体的工资结构,实行以岗位、效益、贡献为主要参照因素的分配制度。

7、后勤服务总公司所属各部门经理(主任),原属学校编制的由学校保留其行政职级和技术职称,其工资报酬实行岗效结合,由总公司确定其工资和奖励水平。

8、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学校对后勤服务总公司的各类经费补贴及对公司各部门的经费往来均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结算。根据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公司财务部接受校财务处和审计处的业务指导,执行校财务处对二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并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核算体系。财务部负责人由校财务处直接委派。总经理聘期结束前,校审计处将对总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六、总经理与副总经理聘任

1、学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按照干部选拔条例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总经理与副总经理,确定人选报校党委常委会确定聘任;副总经理在公开招聘报名基础上,征求总经理的意见。

2、总经理与副总经理酬金实行标准工资制。

七、学校的配套政策

1、正、副总经理原为正、副处级干部身份的保留其档案工资。属于职务晋升的,满一个聘用期(三年)后经考核合格,分别确定为正、副处级干部,任职时间自聘任时算起,档案工资分别按正、副处级标准晋升保留。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酬金实行标准工资制。按照学校同级职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二次分配),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经济目标及效益实行浮动。总经理、副总经理通过校后勤工作领导小组年终考核进行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定。

如遇国家工资调整,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3、学校继续在人员经费(学校正式编制)上给予一定期限的扶持。属于学校正式编制的职工,学校将其原国家工资标准从2006年9月起按20%比例逐年递减;2010年9月起全部由总公司负担。

4、对下属各经济实体区别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政策扶持和设备的投入,总公司要保证资产的完整和增值,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对于特殊项目学校继续给予经费支持,待总公司进入良性循环后,用于后勤服务方面的经费补贴将逐年减少。

5、学校一般不安排正式编制职工到总公司工作,但属于政策性安排的人员如部队复转军人总公司必须接收。后勤服务总公司外聘人员及用工应根据学校情况和不同用工类型完善相关手续。

6、学校有关后勤服务资源与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总公司开放,同时积极支持后勤服务总公司开发校外市场。

7、2006年底前,学校适时将校内生活服务部门、单位,逐步统一归口,以利于后勤服务总公司的专业化、集约化管理,促进后勤社会化和建立统一有序的校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