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建维修工程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经校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将5万元以内的零星维修与工程任务交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实施(5000——50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以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5万元以上维修项目和工程后勤服务总公司可参与学校组织的招标。现就工作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维修项目立项
1、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设立报修电话:85811580,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负责全校所有部门的电话报修任务,力争做到接报即修,实行一站式服务,高效地为师生服务。
2、维修任务的确定。电话报修后,于次日上午上班后由后勤服务总公司维修工程部派人将维修项目表送至后勤处确认(特殊紧急维修项目可先维修后确认),并将维修项目进行分类审批。
二、维修项目立项审批
1、造价在5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接报后立即组织实施;
2、造价500——1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职能科室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3、造价1000——5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职能科室初审后报分管处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4、造价5000——50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处长审批后,以单一来源谈判等的等招标方式确定维修项目的相关要素,并经校经济合同领导小组认可工程合同后组织实施。
5、造价50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校招标办组织公开招标后实施,后勤服务总公司可参加投标,同等条件予以优先。
6、维修项目变更。要严格按照学校审计有关规定执行。
三、维修项目管理与回访
1、后勤服务总公司维修工程部主任下达书面维修单,任务完成后由服务单位或对象签署意见后,作为项目经费决算的依据。
2、电话回访。维修项目任务结束后,由维修工程部负责电话回访,了解任务完成的情况、服务质量和态度等。
3、现场监督。后勤服务总公司质检部和后勤处相关科室不定期现场抽查维修的质量。工程造价1000元以上的项目后勤处必须现场监督维修质量。
四、工程验收
造价在5000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相关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5000——50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分管处长、施工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服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50000元以上维修项目由后勤处处长、施工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服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五、工程决算及审核
1、50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在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报销手续;
2、5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在工程验收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据了解手续。
六、工程资料归档
5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须将相关资料留存归档。后勤处相关科室汇集合同(协议)、任务书、预算书、施工图纸、工程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单、技术交底等相关资料集中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