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赵柳发布时间:2015-07-11浏览次数:1380

学生食堂工作是学校稳定与发展、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后勤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为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高校学生食堂临时价格补贴经费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利益,缓解物价上涨给学生食堂经营带来的压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学校给予公益性的投入和优惠政策

1、学生食堂实行“零租赁”。学生食堂建筑设施由学校提供,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免收管理费,实行“零租赁”。学生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等大型配套设施投入由学校承担;每年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提出项目,后勤处会同监察审计、资产、计财、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后报学校财务立项。

2、水电气的投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学生食堂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均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

3、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我校学生数和食堂的经营状况,从学费和上级划拨给学生食堂专项补贴中,根据学生食堂的营业额按一定比例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市场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对学生食堂基本大伙进行补贴,抵御饭菜价格过快上涨。在市场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超过3%时,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提出启动平抑基金的申请,报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由校务会决定使用该基金。

4、学校承担学生食堂中学校编制内人员的财政性工资费用。学校编制内人员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提供名单,人事处会同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处进行审核后执行。

5、适时对贫困学生临时补贴。根据市场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临时补贴或提高资助标准。

二、加强食堂监管,确保价格稳定

1、严格实行大灶菜价格审批制。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服务中心每个月将各食堂菜价上报至学校后勤处备案待查。若需调整价格,由后勤处提交价格核定小组审核后进行。饮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批复后的价格出售,严禁随意调整菜价,菜价实行公开透明,明码标价。

2、食堂实行集中采购。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货实行集中采购,参加江苏省高校联合采购,由后勤服务总公司采购供应部具体负责实施,要加快启动“农校对接”的采购进程,从货物源头上采购,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控制食堂价格。

3、实行风险共担政策。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货价格严格按照招标价格进货,如果遇到主副食品涨价,各供应商将提前3天将调价申请报至后勤服务总公司采购供应部,采购供应部在了解兄弟高校价格后(至少5家高校)上报至学校后勤处审批后方可调整。调价周期为十天,各类主副食品在十天内无论市场价格调整多少,供货供应价格不变,便于食堂进行成本核算,达到风险共担。

4、杜绝私收现金和私自采购,严格控制菜肴的毛利率。学生食堂在控制菜价的基础上严格控制菜肴的毛利率。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派专人在各食堂设立现金开票处,同时鼓励师生刷卡就餐,杜绝私收现金情况,严格控制食堂菜肴毛利率。在签订食堂管理合同时,要明确注明严格控制菜肴毛利率,超出毛利率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5、采取调控手段,切实保证食堂菜价稳定。后勤服务总公司要制订食堂大伙菜肴的最高限价,对学生大灶的品种和数量提出要求,与各食堂经营单位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免费汤和1元以下蔬菜的品种,并长期稳定供应,努力使学生食堂价格处于较低的水平。

6、进一步强化学生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学生食堂管理制度,以规范促发展,确保学生食堂的安全有序。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层层建立管理目标,明晰岗位责任、权利和效益,制定学生食堂工作的问责制度;后勤处与学生管理部门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后勤服务总公司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经营服务水平。

7、高度重视清真餐厅管理工作。我校目前共有新疆等民族学生50余人及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州在校培训学员73名。为了切实解决好民族学生的就餐问题,落实民族政策,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2011年学校专门建立清真餐厅,对餐厅进行重新设计和装修,购置补齐灶具、餐具、厨具等设备,承担了相关人员的工资。菜肴的品种丰富多彩,遵守清真食品的操作规程,符合民族习俗,方便了民族学生就餐。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信息,经常性组织对清真食堂的专项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清真食堂工作的规范有序,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维护校园稳定。

8、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要多途径地加强伙食管理人员的培养,选配综合素质好、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充实餐饮管理队伍;要结合学生食堂的实际,实现依法用工、合法用工,保证伙食队伍的基本稳定。

三、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

1、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校办、工会、监察审计、计财、学工、团委、研究生院、国教院、成教院、后勤等部门组成的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食堂重大事务协调和会商、平抑基金的使用审核、价格浮动的批复等工作。

2、充分利用学生社团,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充分发挥学生会维权和监督作用,对学生食堂的采购、市场价格的浮动、加工制作环节、搭配菜品式样和品种等,组织学生干部对各食堂进行监督,确保同学在食堂就餐吃的更实惠,更放心。

3、对学生食堂实行满意度评价考核。不定期地组织师生,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食堂窗口进行考核,对满意度高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满意度低的限期整改直至解聘。

4、加大宣传力度,维护校园稳定。要正面宣传党和政府对学生食堂的关心和采取的政策,正面宣传学校稳定伙食价格的所做的工作和努力,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学生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波动的客观性,学生应适当承担因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物价调整部分;正确引导学生认识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性,自觉维护校园稳定。要充分发挥校园网、校报等主流媒体的功能和优势,公开征求学生对于学校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座谈会、食堂价格检查、菜价公示、卫生检查等方式,让学生直接参与其中,并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及时或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责任到人,采取切实措施,运用科学方法,努力把我校饮食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做好。